為了進一步加強進校非機動車車輛管理,堅持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”的方針,使各種進校非機動車安全停放,保障學校有個良好的教學秩序,保護在校師生的安全,現(xiàn)學校與進校非機動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合同如下:
一、所有進校非機動車必須持有有效的證件,所駕駛非機動車車輛必須合法有效,否則學校有權拒絕駛入校園。
二、 非機動車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安全制度:
1、 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(guī)則和操作規(guī)程。
2、 非機動車嚴禁在校內(nèi)騎行,必須推行。
3、 非機動車停放到指定的車棚、場地,自覺做到有序停放,嚴禁亂停亂放。
4、對停放在校內(nèi)的非機動車車輛,學校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。
5、對非機動車在校內(nèi)騎行導致的學校公物損壞和人員損傷, 非機動車駕駛人員承擔全部責任。
6、學校上下學時段,非機動車進出校門必須推行,嚴禁鳴笛和與學生爭搶行車道。
7、未簽訂“安全責任書”的教職工非機動車車輛嚴禁入校。
8、電動非機動車在校園內(nèi)充電,請按照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進行充電,嚴禁私拉電線違規(guī)充電。
三、 對違規(guī)非機動車車輛駕駛人員的處罰:
違反上述條款中的任何一款的教職工,作以下處理
1、對于違法上述規(guī)定三次(含三次)以上者,學校將取消其車輛駛入校園。
2、對正常教學造成影響的,學校有權追究其責任,有權禁止其非機動車車輛駛入校園。
3、造成交通事故者按國家相關法規(guī)處理。
四、安全責任書簽約自簽訂之日起,有效期為一學年。
經(jīng)仔細閱讀,本人同意并嚴格遵守學校上述安全制度,本責任書一式兩份,學校一份,簽約人一份。
非機動車駕駛員簽字:
松江區(qū)向陽小學
年 月 日